今天是: 欢迎进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闽清抖音
闽清抖音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信息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4日在闽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新时代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220人、移送审查起诉3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5人、提起公诉319人;开展刑事检察监督71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30件。

    一、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依法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扎实做好金融、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犯罪惩治和风险防控工作,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扰乱金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2人,起诉10件16人,涉案金额达1.5亿元;坚持检察办案与化解风险同步,建立与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引发的受害人集体访案件,促成风险稳控在基层、化解在一线。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挂牌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针对梅溪流域水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全面推动梅溪污染水域整治;批捕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11件18人,起诉18件26人,监督立案非法电镀污染溪流案件1件2人,督促县环保局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县法院判决被告人返还县环保局垫付的危险废物处置费11.9万元;深化生态修复工作,适用补植复绿机制办理6起案件,监督缴纳生态修复基金7.5万元,补植复绿面积达138亩;制定出台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与生态修复“相衔接”工作机制》被省、市院作为亮点予以全文转发。

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早餐摊点油条超标使用明矾、“饿了么”“美团”外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范围经营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转型升级,通过构建实体大厅和网络服务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积极开展助力精准扶贫“双联双扶”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挂钩帮扶村、结对共建社区开展走访调研,提供帮扶资金2.5万元。

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围绕贯彻“三个没有变”要求,与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同频共振,掌握好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批捕并起诉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2人;推行司法办案“七个界限”规定,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4件;注重企业法治教育需求,围绕民营企业容易发生的职务侵占、污染环境等犯罪特点及认定、权益保护等方面知识,制作PPT宣讲稿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15条。

    二、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进平安闽清法治建设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部署,成立专门检察官办案组,建立捕诉合一、从严从快、逐案督查等机制;强化会商研判,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9次,就信息互通、捕后跟踪、审查起诉等方面统一认识,实现对黑恶犯罪的精准打击;提前介入涉恶案件4件,提出继续侦查指导意见6件,起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8人,追诉1人,改变定性7人。

    依法准确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72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34人;批捕“黄赌毒”等破坏社会风气犯罪嫌疑人76人,起诉99人;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批捕并起诉编造、传播“7·9”洪灾虚假信息犯罪嫌疑人1人。

    促进完善检察环节综合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法治宣传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妥处、流转群众来信来访266件;对缠访闹访、无理过激严重破坏机关办公秩序等非正常信访案件,强化打击力度,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轻微刑事案件,通过检调对接、公开审查促成刑事和解8件。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辍学青少年高犯罪率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形成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控辍保学”措施;建成未检办案工作区“青榄园”,与县红鸭子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搭建协作平台,开展品性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案后帮扶18人次选派11名法治辅导员在开学季、“六一”节等时间节点开展以“防范校园贷”“防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受教育学生达1400多人;救助关怀涉案少年,会同县法院、县关工委到省未管所对闽清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三、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该立不立案件1件,督促撤销不该立而立案件5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件,改变侦查机关案件定性10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71件,决定追诉漏犯4人、漏罪3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11人,不起诉5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对8件重大疑难案件发表检察意见;推动刑事抗诉工作取得实效,对一起贩卖毒品案提出抗诉,该案中县法院将被告人伙同他人前后两次共同实施的贩毒行为仅认定为一次,进而将涉案毒品数量74.5克错误认定为4.5克,导致量刑畸轻,市中院采纳我院抗诉意见,依法作出改判。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落实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建议不予暂予监外执行1人,监督纠正判实刑未收监罪犯2名;监督解除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20人;针对司法部门超期羁押和逾期未交付执行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着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监管安全检查15次,督促纠正安全防范不规范问题1件,检察官约谈在押人员100多人次

    四、注重拓展民行检察监督,推动业务全面平衡发展

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注,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批捕2人,起诉4人;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受理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其中运用调查核实权监督一起历时7年的被执行人拖欠15万元赔偿款纠纷案,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县法院采纳后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促成上访多年的该案申请执行人收回赔偿款。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落实《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针对相关行政单位在履行水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监管中执法不到位问题,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在回复期内主动纠正或依法履职比例达100%,有效促进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争取地方党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被省、市院全文转发;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召开诉前圆桌会议2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8.6万元。我院生态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作为特色亮点被省院、省委办公厅专报件全文刊发,并入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益新视界”亮点评选活动。

五、坚定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完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

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检察官亲历性办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研究制定检察官岗位职责规范,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将“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落到实处,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加强司法办案活动监督和检察官业绩考评,预警并防控办案超期及流程瑕疵230次;开展案件交叉评查和质量评查8次,共评查案件135件。

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为主线,按照“摸清底数、系统规划、合理整合、科学设置”的要求,梳理调整本院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情况,试行“3+2”模式,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3个业务检察部和2个综合行政部,同步理顺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职责分工,使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于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及积极退赃退赔的犯罪嫌疑人,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构建侦、诉、审快速衔接机制、精简办案流程、多层次探索从宽形式、细化量刑标准、建立流动式值班律师制度等措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办理案件188件22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量的80%,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占比93%,个案审查起诉期限平均用时20天,量刑建议精准率达92%。

    构建与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成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统一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标准,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个案协商、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1人,起诉14人,不起诉1人,其中起诉我县首例公安干警充当“涉恶保护伞”案件2人,正式派员提前介入3件9人,提出补充完善证据和法律适用的意见建议2条,均被采纳。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抓机关党建凝心聚力。组织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检察长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全员大学习大研讨、“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干警用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武装头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落实“三同步”机制,制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我院荣获闽清县“十佳机关党建品牌”称号。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主体责任,自上而下把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坚持正面思想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整顿机关慵懒散奢问题;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强化执纪问责,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检务督察,进行谈心交心120多人次、任职谈话17人次、廉政谈话提醒35人次,开展督查、抽查19次,发出通报13次。

抓人才兴检固本培优。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的不同履职素能要求,完善检校共建、赛训结合、业务骨干“传帮带”等多元培育机制;组织20期38人次参加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素能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2个部门在全省业务评比中获得佳绩,1人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1人获得全市先进表彰,9人入选全市检察人才库,11篇次论文在市级以上知名法学期刊发表;工作成效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专题报道7篇次。

各位代表,一直以来,我院始终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准则,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狠抓审议意见落实;上门走访人大代表160多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公开听证、庭审观摩、公益诉讼圆桌会议等活动10次;寄送检察工作要讯等材料400多份,实现联络工作常态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333件、终结性法律文书259份,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

各位代表,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闽清检察事业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闽清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对标找差,我们也清醒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检察能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不完全适应,服务大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履行新增监督职能还不够到位;检察信息化应用能力与推进智慧检务的要求不够匹配,司法办案的科技支撑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抓手,统筹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推动闽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新的努力

一是聚焦时代需求,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围绕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新任务,坚持不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完善金融检察、生态保护和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助力决战三大攻坚战。增强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做好民生保障的“检察前哨”。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在推进平安建设上有新成效。打好维护稳定组合拳,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形成强大震慑。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常态化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司法人文关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生态检察警示教育基地,扩大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覆盖面。

三是厚植法治思维,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有新突破。注重冤假错案源头预防,加强对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漏捕漏诉、强制措施滥用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执行活动监督,纠正虚假诉讼等妨碍司法公正行为。强化公益诉讼职能,通过以诉前圆桌会议为主、提起公益诉讼为辅的方式,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共同推动依法治县。

四是着眼自强兴检,在推动改革创新上有新进展。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办案组织建设、权力清单构建、办案流程理顺等工作,完善流程监控、核心数据态势分析、检务公开等监督方式。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结合实际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远程技术、智能语音识别等现代信息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融合应用。

五是立足强基固本,在建设过硬队伍上有新进步。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机关党建各方面,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建设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开展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优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梯队。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牢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念,奋发作为,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各项部署措施的落实落地,为平安闽清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而不懈奋斗!